怎么評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的申請要求及評定程序是怎樣的?
國家助學金怎么評,是不是有貧困證明就可以?國家助學金的申請要求及評定程序是怎樣的?“國家助學金”是什么意思?怎么申請?助學金是按成績評的嗎?助學金的申請與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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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助學金怎么評,是不是有貧困證明就可以?
第二章 資助標準與申請條件 第五條 國家助學金主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國家助學金的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具體標準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圍內確定,可以分為2-3檔。中央高校國家助學金分檔及具體標準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國家助學金分檔及具體標準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確定?! 〉诹鶙l 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第三章 名額分配與預算下達 第七條 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門和各?。ㄗ灾螀^(qū)、直轄市)要根據國家確定的有關原則和本辦法第三條、第五條的規(guī)定,提出所屬高校國家助學金名額分配建議方案,報財政部、教育部?! ∝斦?、教育部委托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中央主管部門和各?。ㄗ灾螀^(qū)、直轄市)報送的國家助學金名額分配建議方案進行審核?! 〉诎藯l 每年7月31日前,財政部、教育部結合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意見,將國家助學金分配名額和預算下達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財政、教育部門?! 〉诰艞l 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門和省以下財政、教育部門負責將國家助學金預算下達所屬各高校。
國家助學金的申請要求及評定程序是怎樣的?
1、申請要求:(1)各校區(qū)、學部在堅持實事求是的基礎上。(2)申請學生在上一學年中,不及格科目原則上不可超過一門。(3)申請學生在上一學年不得有任何違紀記錄。(4)關于申請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核查及困難情況認定,由校區(qū)、學部自行完成。外地學生須提供《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北京學生無需提供此表,但需要提供家庭低保證、低收入證復印件。無此二類證明的,由校區(qū)、學部組織進行民主評議。進行過民主評議的,須提供《北京城市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紙質版一份。2、評定程序:學生提交申請?zhí)顚憽秶抑鷮W金申請表》、《北京城市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上交相關貧困證明校區(qū)、學部評議家庭經濟情況等級,審核學生日常表現(成績和綜合表現)校區(qū)、學部提出學生可否獲得國家助學金及相應等級的意見校區(qū)、學部上報材料并公示學校審批,公示。
申請國家助學金要怎樣的條件
國家助學金是為了體現黨和政府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和高等??茖W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由中央與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學生的助學金。
【申請方式】入校后,報道之后,出示你家鄉(xiāng)所在的民政局開局的貧困證明,就可以申請,這個貧困證明可以自己寫,然后拿到你家鄉(xiāng)的民政局去蓋章。
1.資助標準
全國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體標準,中央高校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確定。
2.基本申請條件
①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
③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④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⑤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樸。
3.申請、評審和發(fā)放
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各高校于當年11月15日前完成評審。國家助學金各年按10個月發(fā)放,高校按月將國家助學金發(fā)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4.相關事項
同一學年內,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yè)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
助學金是按成績評的嗎?
助學金不是按著成績來評定的,助學金是按照學生家庭的經濟狀況評定,幫助學生去解決經濟問題。學校的獎學金是按照學校學生的成績來評定的。
助學金的申請與評定?
法律分析: 國家助學金申請與評審工作由高校組織實施。高校要根據本辦法的規(guī)定,制定具體評審辦法,并報中央主管部門或省級教育部門備案。高校在開展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中,要對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yè)學生予以適當傾斜。
法律依據:《國家助學獎學金管理辦法》
第十條 國家助學金的評定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十一條 國家助學金申請與評審工作由高校組織實施。高校要根據本辦法的規(guī)定,制定具體評審辦法,并報中央主管部門或省級教育部門備案。高校在開展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中,要對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yè)學生予以適當傾斜。
第十二條 國家助學金按學年申請和評審。
第十三條 每年9月30日前,學生根據本辦法規(guī)定的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及其他有關規(guī)定,向學校提出申請,并遞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yè)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見附表)。
在同一學年內,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
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yè)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
第十四條 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結合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級認定情況,組織評審,提出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初步名單及資助檔次,報學校領導集體研究通過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將本校當年國家助學金政策的落實情況按隸屬關系報至中央主管部門或省級教育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