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共關系傳媒 公共關系的本質就是傳播
公共關系傳播與大眾傳播有什么區(qū)別?公共關系學中的什么是傳播?公共關系傳播的基本要素有哪五個?并舉例說明。
本文導航
公共關系與網絡傳播的關系
首先,大眾傳播的主體是以傳播信息為職業(yè)的團體或個人;公共關系傳播的主體則是一般的社會組織,是代表組織行使傳播職能的公共關系機構或公共關系人員。
其次,大眾傳播的內容是由職業(yè)傳播者根據新聞價值規(guī)律采編的、需要告知公眾的信息;公共關系傳播的則是由組織部門行使傳播職能的人根據公共關系計劃編制的對組織有利的信息。
第三,大眾傳播的渠道一般不大由感受器官和簡單的表達工具組成,而是包括大規(guī)模的、以先進技術為基礎的分發(fā)設備和分發(fā)系統(tǒng)。因此,專門的信息傳播機構既需要充足的資金、設備,又需要大量的專業(yè)化人才。公共關系傳播則不受技術水平和專業(yè)化政府的限制,它的制作過程也相對簡單一些。
第四,大眾傳播的流程在很大程度上說是單向的,因為它的主導者始終是傳播者,受傳者既不確知,也不穩(wěn)定,很難取得直接的反饋。而公共關系的傳播對象是可知的和相對穩(wěn)定的,它的傳播過程具有明顯的雙向性特點。
具體表現在:組織通過信息傳播將自己的目標、政策和具體措施告訴公眾,公眾則通過被調查或主動回報兩種方式把自己的要求、意見和建議告訴組織。與大眾傳播相比,公共關系傳播能夠更加及時、有效地取得反饋。
公共關系的本質就是傳播
公共關系(Public Relations,P.R.,簡稱“公關”)是由英文“Public Relations”翻譯而來的,中文可譯為“公共關系”或“公眾關系”,不論是其字面意思還是其實際意思基本上都是一致的,都是指組織機構與公眾環(huán)境之間的溝通與傳播關系。公共關系學也是我國高等教育的一項新興專業(yè),開設大專、本科至最高碩士的課程。關于公共關系的各種定義有很多,一般指一個社會組織用傳播手段使自己與相關公眾之間形成雙向交流,使雙方達到相互了解和相互適應的管理活動。這個定義反映了公共關系是一種傳播活動,也是一種管理職能。
公共關系傳播原則
公共關系傳播的基本要素:公共關系傳播者、公共關系傳播內容、公共關系傳播渠道、目標公眾以及公共關系傳播效果。
(一)公共關系傳播者
公共關系傳播者是組織信息的采集、發(fā)布者,是代表組織行使傳播職能的人。在我國政治組織中,該角色一般由黨和國家的新聞發(fā)布機構、新聞發(fā)布人以及各級黨和政府的新聞、宣傳部門擔任(在其他一些國家還包括政府中的公共關系人員);在各種福利組織和贏利性組織中,該角色由組織內部的宣傳部門、公共關系部門或宣傳人員、公共關系人員擔任。
公共關系傳播者是公共關系的主體,因為它是構成傳播過程的主導因素。在協(xié)調公眾關系、改善周圍環(huán)境的過程中,在樹立自身形象、提高信譽的過程中,在溝通內外聯(lián)系、謀求支持與合作的過程中,公共關系傳播者居于主動地位,起著控制者與組織者的作用。它的任務,是將外部的信息傳達給組織內部公眾,將有關組織的信息發(fā)布出去,傳遞到目標公眾那里。
(二)公共關系傳播內容
公共關系傳播內容是指傳播者發(fā)出的有關組織的所有信息。它大體上可以分為如下兩類:
一類是告知性內容,即向公眾介紹有關組織的情況:它的目標、宗旨、方針、經營思想、產品和服務質量等等。在信息傳播過程中,告知性內容往往以動態(tài)消息或是專題報道的形式出現。前者是關于組織新近發(fā)生的某一事件的基本事實的描述,通常包括五個“W”,比如關于商店開業(yè)、展覽會閉幕、新產品問世、超額完成產值等情況的報道。
后者是對事件全景或某一側面進行的放大式描述,它不但包含五個“W”,而且包括對基本事實具體情節(jié)的勾勒。例如介紹新產品的設計過程、制作工藝、用途、專家鑒定情況等等。
另一類是勸導性的內容,即號召公眾響應一項決議,呼吁公眾參與一項社會公益活動,或者勸說人們購買某一種牌子的商品。在利用大眾傳媒進行宣傳的過程中,政黨、政府及其他非盈利性組織發(fā)布的勸導性的內容,往往以社論、評論、倡議書的形式出現,而盈利性組織發(fā)布的此類內容,則多以商業(yè)廣告的形式出現。
(三)公共關系傳播渠道
所謂傳播渠道,是指信息流通的載體,也稱媒介或工具。人們通常把用于傳播的工具統(tǒng)稱為傳播媒介,而把公共關系活動中使用的傳播媒介,稱之為公共關系媒介,可供公共人員利用的傳播媒介有兩種:一種是大眾傳播媒介,一種是人際傳播手段。
具體來說,公共關系傳播媒介是各種各樣、豐富多彩的。常見的是語言媒介,像報紙與雜志、書籍與紀念刊、海報與傳單、組織名片與函件等;有電子媒介、像廣播、電視、錄音、錄相、幻燈和電影等;有標識、像攝影與圖片、商標與徽記、門面與包裝、代表色等;此外還有非語言傳播媒介,像表情、體態(tài)、目光等等。
我們也可以把公共關系媒介分為基本媒介和綜合媒介兩種。所謂基本媒介,主要包括人與人之間的傳播、廣播、電視、印刷品、攝影作品、電影等;綜合媒介則包括與新聞界的聯(lián)絡、特別節(jié)目、展覽、會議等。顯然,所謂綜合媒介是各種基本媒介的集大成。
(四)目標公眾
目標公眾(即組織外部公眾)是指那些與組織有著某種利益關系的特定公眾。它們是大眾傳播受傳者中的一部分,是組織意欲影響的重點對象。這類公眾的特點是:
第一,目標公眾是有一定范圍的,是具體的,可知的,也是相對穩(wěn)定的即每個組織都有自己的特定公眾。
第二,公眾是復雜的。盡管某些個人由于某種共同性構成了某一組織的公眾,但他們之間還是有著明顯的差異。
第三,公眾趨向集合。黨組織與公眾之間的利益關系變得突出時,原來松散的公眾集合體就會趨于集中,顯示出它特有的集體力量。
第四,公眾是變化的。黨組織與公眾之間的利益關系結束了,這一類公眾就不復為該組織的公眾。
組織要想有效地開展公關工作,分辨自己面對的公眾是十分重要的。一般說來,辨認公眾可分幾個步驟,層層深入。比如,首先把組織面對的公眾無一遺漏地羅列出來,然后按需要對它們進行分類。
根據組織內外有別的原則,可以把公眾分為內部公眾和外部公眾;根據公眾對組織的影響程度,可以把它們分為潛在公眾、知曉公眾和行動公眾;根據公眾對組織重要性的不同,可以把它們分為主要公眾和次要公眾。當組織開展一項具體活動時,還可以對公眾作出更進一步的分類,以便確定具體活動針對的目標公眾。
(五)公共關系傳播效果
公共關系傳播效果,是指目標公眾對信息傳播的反應,也是公共關系人員對傳播對象的影響程度。
人們對傳播效果的研究經歷了半個多世紀的歷程,先是提出“傳播萬能論”,繼而提出“有限效果論”(以“兩極傳播”為主要內容),后來又由“兩極傳播模式”發(fā)展為“多級傳播模式”。傳播效果理論的演變告訴我們,大眾傳播媒介固然能夠改變受眾原有的觀念,但其效果不是無限的。
在實際工作中,公共關系人員不能把大眾傳播媒介作為唯一的手段,而應當將它與人際傳播、組織傳播等多種方式結合起來,以便收到更好的效果。
同時,受眾的被動地位是相對的,他們對信息的注意、理解和記憶都是有選擇的。公共關系人員可以通過各種調查手段(如觀察、訪問、文獻分析、抽樣調查等)了解公眾對信息的接受程度,知己知彼,百戰(zhàn)不殆。
此外,在信息傳播過程中,還要重視專家、學者、社會名流等“意見領袖”的中轉作用,設法通過他們影響公眾。公共關系傳播的基本要素:公共關系傳播者、公共關系傳播內容、公共關系傳播渠道、目標公眾以及公共關系傳播效果。
(一)公共關系傳播者
公共關系傳播者是組織信息的采集、發(fā)布者,是代表組織行使傳播職能的人。在我國政治組織中,該角色一般由黨和國家的新聞發(fā)布機構、新聞發(fā)布人以及各級黨和政府的新聞、宣傳部門擔任(在其他一些國家還包括政府中的公共關系人員);在各種福利組織和贏利性組織中,該角色由組織內部的宣傳部門、公共關系部門或宣傳人員、公共關系人員擔任。
公共關系傳播者是公共關系的主體,因為它是構成傳播過程的主導因素。在協(xié)調公眾關系、改善周圍環(huán)境的過程中,在樹立自身形象、提高信譽的過程中,在溝通內外聯(lián)系、謀求支持與合作的過程中,公共關系傳播者居于主動地位,起著控制者與組織者的作用。它的任務,是將外部的信息傳達給組織內部公眾,將有關組織的信息發(fā)布出去,傳遞到目標公眾那里。
(二)公共關系傳播內容
公共關系傳播內容是指傳播者發(fā)出的有關組織的所有信息。它大體上可以分為如下兩類:
一類是告知性內容,即向公眾介紹有關組織的情況:它的目標、宗旨、方針、經營思想、產品和服務質量等等。在信息傳播過程中,告知性內容往往以動態(tài)消息或是專題報道的形式出現。前者是關于組織新近發(fā)生的某一事件的基本事實的描述,通常包括五個“W”,比如關于商店開業(yè)、展覽會閉幕、新產品問世、超額完成產值等情況的報道。
后者是對事件全景或某一側面進行的放大式描述,它不但包含五個“W”,而且包括對基本事實具體情節(jié)的勾勒。例如介紹新產品的設計過程、制作工藝、用途、專家鑒定情況等等。
另一類是勸導性的內容,即號召公眾響應一項決議,呼吁公眾參與一項社會公益活動,或者勸說人們購買某一種牌子的商品。在利用大眾傳媒進行宣傳的過程中,政黨、政府及其他非盈利性組織發(fā)布的勸導性的內容,往往以社論、評論、倡議書的形式出現,而盈利性組織發(fā)布的此類內容,則多以商業(yè)廣告的形式出現。
(三)公共關系傳播渠道
所謂傳播渠道,是指信息流通的載體,也稱媒介或工具。人們通常把用于傳播的工具統(tǒng)稱為傳播媒介,而把公共關系活動中使用的傳播媒介,稱之為公共關系媒介,可供公共人員利用的傳播媒介有兩種:一種是大眾傳播媒介,一種是人際傳播手段。
具體來說,公共關系傳播媒介是各種各樣、豐富多彩的。常見的是語言媒介,像報紙與雜志、書籍與紀念刊、海報與傳單、組織名片與函件等;有電子媒介、像廣播、電視、錄音、錄相、幻燈和電影等;有標識、像攝影與圖片、商標與徽記、門面與包裝、代表色等;此外還有非語言傳播媒介,像表情、體態(tài)、目光等等。
我們也可以把公共關系媒介分為基本媒介和綜合媒介兩種。所謂基本媒介,主要包括人與人之間的傳播、廣播、電視、印刷品、攝影作品、電影等;綜合媒介則包括與新聞界的聯(lián)絡、特別節(jié)目、展覽、會議等。顯然,所謂綜合媒介是各種基本媒介的集大成。
(四)目標公眾
目標公眾(即組織外部公眾)是指那些與組織有著某種利益關系的特定公眾。它們是大眾傳播受傳者中的一部分,是組織意欲影響的重點對象。這類公眾的特點是:
第一,目標公眾是有一定范圍的,是具體的,可知的,也是相對穩(wěn)定的即每個組織都有自己的特定公眾。
第二,公眾是復雜的。盡管某些個人由于某種共同性構成了某一組織的公眾,但他們之間還是有著明顯的差異。
第三,公眾趨向集合。黨組織與公眾之間的利益關系變得突出時,原來松散的公眾集合體就會趨于集中,顯示出它特有的集體力量。
第四,公眾是變化的。黨組織與公眾之間的利益關系結束了,這一類公眾就不復為該組織的公眾。
組織要想有效地開展公關工作,分辨自己面對的公眾是十分重要的。一般說來,辨認公眾可分幾個步驟,層層深入。比如,首先把組織面對的公眾無一遺漏地羅列出來,然后按需要對它們進行分類。
根據組織內外有別的原則,可以把公眾分為內部公眾和外部公眾;根據公眾對組織的影響程度,可以把它們分為潛在公眾、知曉公眾和行動公眾;根據公眾對組織重要性的不同,可以把它們分為主要公眾和次要公眾。當組織開展一項具體活動時,還可以對公眾作出更進一步的分類,以便確定具體活動針對的目標公眾。
(五)公共關系傳播效果
公共關系傳播效果,是指目標公眾對信息傳播的反應,也是公共關系人員對傳播對象的影響程度。
人們對傳播效果的研究經歷了半個多世紀的歷程,先是提出“傳播萬能論”,繼而提出“有限效果論”(以“兩極傳播”為主要內容),后來又由“兩極傳播模式”發(fā)展為“多級傳播模式”。傳播效果理論的演變告訴我們,大眾傳播媒介固然能夠改變受眾原有的觀念,但其效果不是無限的。
在實際工作中,公共關系人員不能把大眾傳播媒介作為唯一的手段,而應當將它與人際傳播、組織傳播等多種方式結合起來,以便收到更好的效果。
同時,受眾的被動地位是相對的,他們對信息的注意、理解和記憶都是有選擇的。公共關系人員可以通過各種調查手段(如觀察、訪問、文獻分析、抽樣調查等)了解公眾對信息的接受程度,知己知彼,百戰(zhàn)不殆。此外,在信息傳播過程中,還要重視專家、學者、社會名流等“意見領袖”的中轉作用,設法通過他們影響公眾。
擴展資料
公共關系是社會關系的一種表現形態(tài),科學形態(tài)的公共關系與其他任何關系都不同,有其獨特的性質,了解這些特征有助于我們加深對公共關系概念的理解。
公共關系是一種創(chuàng)造美好形象的藝術,它強調的是成功的人和環(huán)境、和諧的人事氣氛、最佳的社會輿論,以贏得社會各界的了解、信任、好感與合作。我國古人辦事講究“天時、地利、人和”,把“人和”作為事業(yè)成功的重要條件。公共關系就是要追求“人和”的境界,為組織的生存、發(fā)展或個人的活動創(chuàng)造最佳的軟環(huán)境。
公共關系是以真實為基礎的雙向溝通,而不是單向的公眾傳達或對公眾輿論進行調查、監(jiān)控,它是主體與公眾之間的雙向信息系統(tǒng)。組織一方面要吸取人情民意以調整決策,改善自身;另一方面又要對外傳播,使公眾認識和了解自己,達成有效的雙向意見溝通。
1、廣泛性
公共關系的廣泛性包含兩層意思:一層意思是公共關系存在于主體的任何行為和過程中,即公共關系無處不在,無時不在,貫穿于主體的整個生存和發(fā)展過程中;另一層意思指的是其公眾的廣泛性。因為公共關系的對象可以是任何個人、群體和組織,既可以是已經與主體發(fā)生關系的任何公眾,也可以是將要或有可能發(fā)生關系的任何暫時無關的人們。
2、整體性
公共關系的宗旨是使公眾全面地了解自己,從而建立起自己的聲譽和知名度。它側重于一個組織機構或個人在社會中的競爭地位和整體形象,以使人們對自己產生整體性的認識。它并不是要單純地傳遞信息,宣傳自己的地位和社會威望,而是要使人們對自己各方面都要有所了解。
3、長期性
公共關系的實踐告訴我們,不能把公共關系人員當作“救火隊”,而應把他們當作“常備軍”。公共關系的管理職能應該是經常性與計劃性的,這就是說公共關系不是水龍頭,想開就開,想關就關,它是一種長期性的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公共關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公共關系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