臀杖和杖責有什么區(qū)別 古代什么情況下杖刑

紅唇煙酒2022-12-08 07:01:1923926

古代的杖責全刑是什么?科普;古代普通杖刑究竟是怎么打的?古代杖臀對身體傷害多大,古代的杖責二十和二十大板有什么區(qū)別嗎?封建五刑中“笞”和“杖”有什么區(qū)別,不都是用木板打的意思??“杖責”到底有多疼?真的會打死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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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杖刑和笑刑

這種叫笞杖,指用小荊條或小竹板抽打臀部、腿或背部的刑罰。一些朝代規(guī)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婦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兩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規(guī)定。清代官府衙門所用的笞杖開始沿襲明代規(guī)定,后來該為竹板子。大竹板子大頭寬二寸,小頭寬一寸。盡管各朝代對笞杖之刑的有關(guān)問題作了明確規(guī)定,但實際執(zhí)行時往往不按正式條文,官員使用笞杖常常只憑當時的主觀意志,使用的刑具也常常超出官方規(guī)定的標準。結(jié)果,現(xiàn)實中的笞杖之刑要比正史刑法的條文殘酷得多,使笞杖完全喪失了最初的教刑本意,而變?yōu)閱渭儜土P人的手段本來,笞杖不屬于死刑的范圍,可是在各朝代中,上至皇帝,下至縣令,常把笞杖作為執(zhí)行死刑的方式,即把犯人斃于杖下,叫做笞殺或杖殺。杖刑一般是“去衣受杖”。婦女犯了奸罪需要笞杖者,也必須脫了褲子裸體受杖。

古代最殘忍的刑罰杖刑

電視劇里經(jīng)常出現(xiàn)這樣一句臺詞:拖出去重打20大板。然后犯人就被拖了出去......這是“杖刑”留給我們的最初印象,這種古代所謂的“杖刑”真的就如同電視劇里面的演的一樣嗎?答案是并非如此,不僅不一樣,而且還有很大的區(qū)別。

最為明顯的區(qū)別是古代的杖刑是要脫下褲子打臀部。這可不要覺得有趣,根據(jù)史書記載,古代脫下褲子打屁股的后果是犯人皮開肉綻,常常幾大板下去就沒法再正常行走。一般20大板下去要經(jīng)過幾個月才能調(diào)整過來。

電視劇里面出現(xiàn)的鏡頭常常是故作疼痛,看不出慘不忍睹的“杖刑”場面。

電視劇至今仍舊有不少這種鏡頭,這種鏡頭實際上是bug的存在,在殘酷的杖刑之下,怎么可能如此淡定?科普一下,古代杖刑的確是用板子打屁股,但真如電視演繹的那樣:古代打板子是隔著褲子打嗎?這個要分具體場景,大多數(shù)情況都是脫下內(nèi)衣對犯人進行處罰,通常古代受到杖刑首先要趴著,露出臀部部位挨板子,這是常識。

繪畫中古代杖刑的場景,絕不向電視劇鏡頭那般點到即止,而是高高的抬起棍子,用力的打下去,犯人通常忍不住這種劇痛,哀嚎著求饒。杖刑是古代的五刑之一,于西漢文景時期出現(xiàn),延續(xù)到隋、唐、宋、元、明、清。實際上,杖刑不單單是打屁股,背、臀、腿都是常常被打的部位。臀部是較為常見的處罰方式之一。

宋代分為臀杖和脊杖,分別打臀部和背部,脊杖較重。元代至清末,笞刑則只打臀部。根據(jù)配圖,我們可以預(yù)見當時犯人挨打的場景。

在古代犯人挨打的時候一般是“去衣受杖”,脫掉內(nèi)衣,直接用毛竹、木板打臀部。不脫衣服的杖刑,是明代的廷杖,即是在朝廷上杖打官吏,有時候拖衣服,有時候因為形象問題隔著褲子打。

這是古代常見場景(此圖為清末),這是比較標準的“去衣受杖”。

也有一人執(zhí)行杖刑,兩人按住犯人,以免犯人忍受不了劇痛反抗。

所以電視劇的場景并不可信,按照古代律令,無論男女身份,都應(yīng)該去衣受杖。實際操作中,宮廷、王府內(nèi)的杖責,其實很多是皇帝在行家法,重在懲罰羞辱,脫下褲子是常事。

杖刑不只是中國才有,亞洲各國都有類似的刑法。比如日本,江戶時期就有笞刑,用棍子、鞭子抽打背臀。

此圖為古代朝鮮的笞刑

古代印尼的笞刑

截至目前,世界有16個國家實施類似笞刑的“鞭刑”:阿富汗、巴拿馬、文萊、伊朗、阿曼、馬來西亞、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南非、蘇丹、斯威士蘭、特立尼達和多巴哥、阿拉伯聯(lián)合酋長國、也門、津巴布韋和新加坡。其中新加坡的杖刑尤為出名,不少網(wǎng)友都聽過類似的傳聞,至于圖片(因尺度原因不便于再上傳)各位讀者可以網(wǎng)絡(luò)搜索。

古代最怕的杖刑

杖刑是指用荊條或大竹板拷打犯人脊背臀腿的一種刑罰,是隋唐以來的五刑之一。我們常見的杖刑是杖臀全刑,指打在腰下屁股之上的杖刑。景帝六年,將杖臀全刑做了就幾個具體規(guī)定,一規(guī)定了刑具的規(guī)格,二規(guī)定了行刑位置,三規(guī)定了行刑時不可換行刑者。此后杖臀全刑才成了最常用的刑罰,每次的變化基本只是板子數(shù)量的變化。

相較于之前,這個時候的杖臀全刑較為人道,不至于要命。罪犯行刑時一般要“去衣受杖”,不然容易讓衣物粘黏在血肉里,不好處理傷口,徒增更多痛苦。對于婦女用杖臀全刑時,則可以保留內(nèi)褲,不過若是犯了奸淫之罪的女子,就一定會被脫光褲子,除了讓女子受肉體上的懲罰外,還起到一種凌辱的效果。值得一提的是,太監(jiān)在宮中的身份與女子無異,因而如果是太監(jiān)受杖刑,一般也不脫褲子。

杖臀全刑雖然是為了不致命而改進來的刑法,但因為任何法律都無法規(guī)定打手行刑時的輕重,所以等于犯人的小命全掌握在打手手中。有經(jīng)驗的行刑者,可以只用幾下就將人打殘或打死,也可以打上數(shù)百下不傷筋動骨。所以電視劇中兩個不同的受刑者,一樣的板子數(shù)量,下場卻截然不同,也就不難理解了。

古代的杖責二十和二十大板有什么區(qū)別嗎?

杖責對人使用棍棒等實施責罰,出自于史冊中《宋史理宗紀二》里面記載:“州縣官有罪,諸帥司毋輒加杖責?!?清朝 陳康祺;《郎潛紀聞》卷四:“我與爾非怨讐,何苦日行杖責?!?范文瀾;《中國通史簡編》第三編第一章第一節(jié):“;隋文帝;自己就在朝廷上律外殺官員,并且允許長官對屬官,以律輕情重為理由,杖責屬官?!?/p>

杖,一般都是泛指用棍棒。杖以荊條制成,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北齊北周,將杖刑列為五刑之一。其后相沿直至清末。參見"五刑"。杖刑一般是“去衣受杖”,受罰的人要脫掉中衣內(nèi)衣,直接用毛竹、木板打臀部。

杖也分為好幾個類型,有三種:大杖,法杖,小杖。史冊里記載:大杖大頭圍一寸三分,小頭圍八分半;法杖大頭圍一寸三分,小頭五分;小杖大頭圍一寸一分。也就是說杖最大只有六厘米,其次是四厘米,最小的一個只有三點五厘米。

后來隋朝時期廢止了鞭刑用杖刑替代。杖變得越來越細了。唐代有記載:長三尺五寸。訊囚杖,大頭徑三分二厘,小頭二分二厘;常行杖,大頭二分七厘,小頭一分七厘;笞杖,大頭二分,小頭一分五厘 。越細越變和板子的大小比起來差太多。

杖責二十可以打背部,腿部,臀部。但是這種寬度的棍子但在身上真的是可想而知的疼,像極了小時候沒寫完作業(yè)被老師打手板子的時候。只不過杖責一定會更痛,都是由一些專門負責刑罰的人下手。二十大板子感覺會刑罰的相較輕一點,板子有可能會寬一些。但兩者的區(qū)別應(yīng)該不大。都是打臀部與腿部為主。

在之前看宮斗劇《甄嬛傳》的時候,里面的年妃賜了一個秀女孩是答應(yīng)“一丈紅”其中指的就是杖刑,活活把人打死為止。

古代什么情況下杖刑

1、次數(shù)不同

笞刑:以十為一等,分五等,即從十到五十下;

杖刑:以十為一等,分五等,即從六十到一百下。

2、起源不同

笞刑,始于戰(zhàn)國時期,是古代“五刑”之一,針對輕微犯罪而設(shè),或作為減刑后的刑罰;

杖刑,隋唐以來五刑之一。杖刑是指用荊條或大竹板拷打犯人的一種刑罰,杖作為刑種始自東漢。

3、方式不同

笞刑是以竹、木板責打犯人背部、臀部或腿部的輕刑;

杖刑是“去衣受杖”,脫掉中衣(內(nèi)衣),直接用毛竹、木板打臀部。

擴展資料:

《北齊律》的刑罰體系使封建五刑初具雛形:

到了隋朝,《開皇律》正式確立了封建制五刑:

笞、杖、徒、流、死。其中死刑為絞刑和斬刑兩種,流刑分為三等——流一千、一千五和兩千,徒刑分為五等——一年到三年,以半年為等差,杖刑分為笞六十直到笞一百,以十為等差,笞刑分為5等——十到五十,以十為等差。

此封建制五刑一直為后世所沿用,一直到清末變法是才被改變,減輕了刑罰的殘酷性,為社會保留了必要的勞動力。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笞刑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杖刑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封建五刑

把人打到縫針算輕傷嗎

使用仗責這條刑法,不僅讓人皮疼和肉疼,還會讓屁股和后背皮開肉綻,所以是真的疼,也是真的會打死人。經(jīng)??垂叛b片都會有使用杖責懲罰犯人的鏡頭,在電視劇里杖責一般都是打屁股,而且是打三十、五十、一百大板,其實這都是騙人的,第一,杖責最初是打背,第二,打屁股大概是唐朝開始的,第三,即便是體質(zhì)強大的人也經(jīng)受不住打三十大板,所以電視劇里只是劇情需要,真正的歷史關(guān)于杖責不可能這么輕松。

杖責也被稱為杖刑,是古代時期的一種酷刑,雖然聽起來不殘忍,但是致死率非常高,所以古時候杖責也是五大刑法之一,杖型在最初并不是用“杖”,而是用鞭(也被稱為笞刑)或者竹,在漢朝時期,杖才出現(xiàn),但是都是和鞭、竹混合使用。而且最關(guān)鍵的是在在漢朝,最低都是三百笞起步,甚至有可能高達到五百笞,所以即便是壯漢都受不了,因此后來也就減少了次數(shù)一些。

不過,漢朝的笞刑非常重,鞭鞭都打在后背,所以即便是次數(shù)減少,也少有人活下來。這種笞刑到了唐太宗時期,才進行改變,因此才有笞刑變成杖刑,因為采用杖刑的人,雖然有罪,但是罪不至死,如果用笞刑打背,次數(shù)那么多,那么受此刑罰的人必死無疑,所以后來唐太宗做了三個改變,第一就是笞刑變杖刑,第二就是由打背變成打屁股,第三就是由幾百的次數(shù)變成幾十或一百。

不過雖然有改變,但是經(jīng)受不住的依然會皮開肉綻,甚至在受刑期間暈倒,甚至是死亡,但是比起漢朝時期,受該刑法的人死亡率也減少了很多。明朝時期,杖刑再次加重,有了升級版,也就是延杖,而且還脫了褲子打,打的皮開肉綻不說,甚至屁股上的肉都有可能打掉,所以仗刑是真的痛,出現(xiàn)暈厥都是長有之事,出現(xiàn)死亡也在正常不過,畢竟杖責也等同于酷刑,只要被罰了,就是非死即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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