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學年 怎么算 民辦幼兒園交過學費一天沒上如果不給退費應該怎么辦
跨學年累計的具體意思,一個學年怎么跨越兩個自然年?誰分的?干嘛分成這樣子?跨學年是什么意思?民辦幼兒園交過學費一天沒上如果不給退費應該怎么辦?為什么新生每年是九月開學?一學年跨兩年?天津疫情期間幼兒園學費怎么算?
本文導航
- 跨學年累計的具體意思
- 一個學年怎么跨越兩個自然年?誰分的?干嘛分成這樣子?
- 跨學年是什么意思
- 民辦幼兒園交過學費一天沒上如果不給退費應該怎么辦
- 為什么新生每年是九月開學?一學年跨兩年?
- 疫情期間私立幼兒園學費怎么算
跨學年累計的具體意思
我不知道你的前幾次重修是不是都通過了,照我的理解,如果你的重修課程通過了,就不去考慮這門課了
我覺得這個意思是你現在需要面臨的重修數,就是說你掛了6門但沒重修或者重修沒通過。
不過,事關重大,你還不如直接詢問你學校的教務處,這里說再多也是猜測,祝你好運!
一個學年怎么跨越兩個自然年?誰分的?干嘛分成這樣子?
因為要放寒假暑假。不知道誰分的。從哲學上講這是歷史前進的必然結果。就算是歷史分的,社會分的,人民分的,XXX分的。
跨學年是什么意思
跨學年是指跨越一個學年以上,也就是連續(xù)兩學年或多學年的意思。
民辦幼兒園交過學費一天沒上如果不給退費應該怎么辦
民辦幼兒園交過學費不給退費的解決方法:
1,可以向當地教育局投訴,或向當地法院起訴。
2,幼兒園學費按月計退。由于幼兒請假、轉學、退學、插班等原因,幼兒當月在園天數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教費交費額的80%退還;超過4天但不足當月法定工作日數一半(含一半,向下取整天數,下同)的,按保教費交費額的50%退還;超過當月法定工作日數一半的,不退還所交保教費。
3,因幼兒園原因(含不可抗力因素影響)造成停課的,幼兒園應當按實際天數退還保教費。因幼兒園刊登、散發(fā)虛假招生簡章(廣告)或者其他違反國家規(guī)定的行為造成幼兒退園的,幼兒園應當全額退還收取的保教費,造成幼兒損失的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擴展資料
《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中的學校所退費用,是指學校向學生收取的學費、住宿費以及代收代管費用。
第四條 新生在報到前提出退學的,學校應退還學生預交的所有費用。學生在學校開始上課前提出退學的,學校應當退還學生所繳納的全部學費,并按照學生實際住宿時間和實際發(fā)生其他教育服務情況,扣除已經發(fā)生的住宿費及其他代收代管費用,退還剩余部分。
第五條按學期收費的全日制學校,學生在開始上課后的一個月內提出退學的,學校應核退80%的學費;一個月以后兩個月以內提出退學的,學校應核退60%的學費;開學兩個月后學生提出退學的,學??梢圆煌吮緦W期的學費。學校應按照學生實際住宿時間和實際發(fā)生的其他教育服務情況,扣除已經發(fā)生的住宿費及其他代收代管費用,退還剩余部分。
第六條 按學年收費的全日制學校,學生在第一學期提出退學的,學校應按第五條的規(guī)定退還本學期相關費用,并將其余學期的學費、住宿費和未發(fā)生的代收代管費用退還學生。學生在第一學期結束后提出退學的,學校應按第四條及第五條的規(guī)定,退還其余學期相關費用。
第七條 在民辦學校參加短期、業(yè)余培訓的學生,在完成本期二分之一課時前提出退學的,學校應按已完成課時的比例,扣除相應比例的學費及已發(fā)生的代收代管費用、相關稅費后,退還剩余部分。學生在完成本期二分之一的課時后提出退學的,學校可以不再退還學費。
第十條 學生因病或其他原因經學校批準休學的,自休學之日到復學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應予退還,或經學校及學生本人(監(jiān)護人)同意轉入下一繳費學期(學年)。
第十一條 學生在校期間因違法違規(guī),被學校按照學生管理制度開除的,學費一般不予退還。學校按照學生實際住宿時間和實際發(fā)生其他教育服務情況,扣除已經發(fā)生的住宿費及其他代收代管費用后,退還剩余部分。
第十三條 學校接到學生提出的退學申請后,應予簽收。學校計算學生在校學習時間占總學時的比例,應以學生向學校提出退學申請的時間為準。學校在收到學生退學申請的5個工作日內,應給予學生書面答復,并辦理退學及退費手續(xù)。
參考資料:民辦幼兒園-百度百科
為什么新生每年是九月開學?一學年跨兩年?
1.
這是個歷史問題,以前是那樣,后來因為有停課,恢復時變成9月為第一學期
2.
國外都是9月開學,有利于互相之間的留學
3.
如果按一年為你學年的話,中高考錄取等都會是在年底,大家忙著過年,不利于錄取工作的進行。而把學年末定在暑期,有充足的時間進行錄取,升級等事宜。
疫情期間私立幼兒園學費怎么算
不能收取學費。天津市發(fā)布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按規(guī)定完成教育教學計劃的,可按照收費標準收取學費,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幼兒園未開園不得收取保教費;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
針對近期個別學校和幼兒園在未開學開課情況下預收學費(保教費)、住宿費問題,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醒各地教育主管部門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的學校收費管理工作。
關于疫情期間收費有以下幾點要求:
一、學費(保教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各地應按照當地人民政府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統一部署開學復課,未開學或未開課不得提前收取學費(保教費)。
二、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具體辦法由各?。ㄗ灾螀^(qū)、直轄市)制定。
三、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學生資助工作的通知》(教財司函〔2020〕30號),全面落實好各項學生資助政策,通過減免學費、住宿費,或發(fā)放臨時生活補助等方式,加大對患病和受到疫情影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
四、學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義擅自增設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違規(guī)亂收費。